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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潜力 环境科技主要性凸显
 点击数:3242次 添加时间:2016/12/29 [打印] [返回] [收藏]
    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近期下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使环保产业的产值达到2.8万亿元,并培育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同时提出,要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通过加强特许经营立法,实现购买单一环境治理服务向购买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服务方式的转变。此外,要分类推进国有资本和各类资本股权合作,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项目。
    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集中在基础理论和环评等领域,特别是在环保系统内部,大部分科技工作围绕各种审批开展,多是预防性质的,重在发放“准生证”,而忽视对污染设施事中事后的技术改造和运维提高,致使排污总量等“身份证”信息缺失,区域性的环境质量难以保障。
    环境领域的科技人员热衷于做环评等前期工作,主要是模式相对固定,技术要求不高,回报相对快捷且优厚。更主要的是提出的属预防性措施,只设定目标,不涉及工艺流程,即使预测有误差,责任也不是很大。一些民间资本进入环保领域,也优先投向这块市场,从而使大量资金和人才集中在低端技术层次。
    污染绝不是理论预测就可以消灭。如果没有运行良好的污染治理设施作支撑,周围环境也会被毁坏。相反,在日本等国,一些想象中污染会很严重的垃圾焚烧项目,由于防治措施全面细致,照样落址在闹市区,并成为休闲景点。由此可见,只要污染治理到位,本来很“脏”的企业也能变得很干净,关键在于量身定做污染防治方案。
    国内很大一部分企业存在认识误区,认为通过环评,能够落址建厂房就万事大吉。实际上,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才是真正的挑战。环境科技工作者也要转移工作重点,潜心钻研工艺流程,设计成套设备,把污染物降下来才是硬道理。
    这次出台的《意见》,正是看到了我国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要求释放市场主体的作用和潜力,真正在污染治理环节发力,控制住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环境质量整体好转。
    各种市场主体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大有可为。由于常年不注重这方面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简单工艺到处照搬的情况非常普遍,从而留下了大量的技术改造或产品升级空间。特别是收严环保要求后,相关市场将依次被激活,商机无限。
    环保科技人员要及早转身,从依靠政策求发展转型为依靠市场求跨越。市场对技术的需求是具体而真实的,面向市场的技术也是最有生命力和价值的。把握了国家的宏观政策走向,环保科技人员就要勇于实践,用自主研发技术向污染宣战,致力于环境质量改善。